进入9月以来,融资融券余额几乎每天都在刷新着年内的新高。时隔两年十个月,A股两融余额再度逼近万亿大关。10月11日,A股两融余额达到9946.47亿元,距万亿关口仅一步之遥。场内杠杆资金躁动的同时,近期,被监管明令禁止的场外配资炒股也有“抬头”之势。股票配资的宣传广告在网络和社交媒体随处可见,10倍杠杆等配资业务又“重出江湖”。
针对场内融资盘,近两年对杠杆率和风险控制都极为严格,加杠杆的难度大幅提升,对于其他带有杠杆性质的产品也都有相关的文件进行约束,杠杆倍数相对稳定,整体来说,场内融资风险处于可控条件下。但对于民间配资,情况却不容乐观,在上一轮严厉监管之后,场外配资与券商的对接端口关闭,但场外配资并未完全销声匿迹,而是转入“地下”,现在场外配资业务操作全部在场外完成,而且配资手段更为隐蔽,通常采用他人独立账户进行交易,这种模式对监管提出了新的难题。
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场外配资推波助澜
我国股市2014年开始出现牛市迹象,大量资本转向股市,同时各类伞形信托和配资平台等场外配资业务迅速增长,大量银行资金通过各类结构化金融产品、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以及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等业务,最终流入股市,股票市场几乎达到了“全民杠杆”的程度。异常波动前夕,场外配资异常活跃,主要通过结构化信托和民间配资公司,贯穿线上网络和线下配资实现资金供应。尤其是以HOMES系统为代表的高风险交易系统接入券商系统,这一系统为所有场外配资的通道,通过在单一账户下开立多个虚拟账户,分别对应多个投资者进行清算,通过这一系统,可达到1:10甚至更高的杠杆比比例。这一系统的滥用打破了我国穿透式账户和以及清算体系,同时也逃避了监管机构的统计和监测,为高杠杆的滥用和市场风险的不断放大提供了发酵的温床。
8月底监管层发文要求券商彻底清除违法违规的配资账户,而后对部分违规券商开出巨额罚单。与场外配资有关的恒生网络、同花顺以及上海铭创等均受到证监会的严厉处罚,也全面关停HOMS账户、资金入口。至此,对股市波动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场外配资被明令禁止。
场外配资,风险几何?
场外配资实质上是一种民间借贷模式。配资公司以一定资本金为抵押,从银行以固定利率借入资金,然后再将该资金以较高的利率借给配资方。配资公司作为中间商赚取利息差。然而配资所带来的高杠杆和高风险却不容忽视,这一点在15年的股灾中暴露无遗。
场外配资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过度杠杆的风险。对投资者来说,场外配资的投资者缺乏适当性管理,面对高杠杆的诱惑,可能忽略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投资风险,一旦股市下跌可能被强行平仓导致血本无归;对配资公司来说,配资公司的原有资本可以在配资结束后收回,但随着整个市场的杠杆提高,系统性风险随之增加,股市出现波动时,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继而引发更大的损失。
第二,配资公司本身存在的风险。资金方面,配资公司从银行借贷的资金有严格的风控标准,但配资公司为了保证客户体验,往往自行下调最低保证金率,同时垫付一部分保证金差额。当市场出现大幅下跌,客户普遍需要垫资的情况下,配资公司的资金链有断裂风险。账户方面,场外配资活动通常借助第三方系统,为投资者开立虚拟账户、借用他人账户等非法方式进行,使得投资者面临着巨大风险,投资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第三,资金安全风险。由于配资公司几乎不受任何监管,且二级子账户完全匿名,销户后不留任何痕迹,且客户所提供的资金账户也没有第三方的资金托管,因此一旦配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完全可能携款跑路,给融资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此外,有一些配资公司打着配资的旗号,实际上存在诈骗嫌疑,投资者一旦上钩,就有可能被骗。
第四,交易性风险。利用场外配资方式进行证券交易,须向配资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或利息,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果市场行情下行或经验技术有限,赚取的利益甚至不足以支付利息或管理费。此外,配资属于杠杆化操作,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交易风险,没有足够交易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最终只能任市场宰割。
场外配资监管,如何把控?
配资业务的火爆,对于上行期的股市来说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却酝酿了巨大的投资风险,为股市的发展埋下了重大隐患。2015年的股市波动,很大程度上与场外配资有关,大量杠杆的使用,导致风险急剧增加最终失去控制。为此,监管部门实施了对场外配资的严厉打击,禁止场外配资通过券商接入市场。如今,场外配资以各种新形式卷土重来,虽然此时场外配资规模远与15年无法相提并论,但这种现象仍然须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2015年以后,在监管部门对场外配资的严厉打击下,券商配合监管部门切断了外部交易系统借接口,现在场外配资业务大多利用配资公司自身的分仓账户在场外完成,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考验。
监管部门表示,对场外配资的监管要常抓不懈。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将高风险、高杠杆、不合法合不合规的场外配资给市场带来的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保持市场的良性运转,保证不受到巨大的冲击。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场外配资的高杠杆蕴含着高风险,杠杆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一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也呈倍数增加。而且,场外配资并未得到规范,投资者对信息的辨别能力有限,易受虚假信息诱导,可能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对场外配资的监管可能需要使用超常规手段。比如,监管机构的联合监管,限制各类金融机构向场外配资提供资金支持;强化对券商的监管,禁止券商为了利益打擦边球参与场外配资活动;强化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向监管部门举报场外配资线索,共同协作打击场外配资。
除了对加强对场外配资的监管,还须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教育,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远离高风险的场外配资。此外,监管部门也应适当降低合规合法的场内融资门槛,使更多的投资者能够通过合规合法以及风险较小的场内融资渠道进行相应的投资活动。
总的来说,场外配资风险多,投资者参与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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