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7月底,银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了对银行理财资金池的管理。其主要内容有:将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境内上市公司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对理财业务的分类限定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门槛,并将分级产品的发行、各类资产受益权的投资列入负面清单。同时,为了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援引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方法,以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做法建立风险缓冲,以限制理财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方法控制风险总量。

对银行理财业务加强监管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是2013年以来银行业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系列措施之一。2013年,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立即收紧银行业的流动性,导致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高企,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短期流动资产的价格不断升高,打击了银行之间资金杠杆过高的风险。2014年,叫停“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在该业务中,银行利用信托公司的通道,将贷款转化为信托计划,并买入信托受益权,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转变为信托业务。在传统贷款业务中,银行承担的贷款风险本质上是债务风险,获得利息收入,经过信托通道之后,银行还承担着投资项目的收益风险,并获得了分享投资收益的权利。2015年,叫停“伞形信托业务”。在该业务中,银行利用自有资金买入信托受益权,为股市投资者提供配资,拓宽了银行放款的渠道,加大了股市投资的杠杆水平,成为股票价格急速上涨的主要推手之一。上述监管措施都是针对银行的表外资产展开的。银行的表内资产主要是与存贷款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接受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框架,有一套完善的风险资产备付方案;表外资产与贷款凭证受益权、信托受益权返售/回购、理财业务相关,不受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此次理财业务监管新规的发布,对银行的结构化产品加以限制,制约发行结构化理财产品吸纳资金,制约参与结构化配资并获得收益,同样针对银行的表外业务,只是2013年以来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延续。

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表外业务具有深刻的市场和制度根源,是银行变相开展混业经营的表现。其一,利率市场化的缓慢进程,加剧了银行在存贷款领域的同质化竞争。根据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存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营业务,2000年以来,围绕对存款资源和优质贷款客户的争夺,四大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之间展开了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利率尚未市场化的背景下,行业在高度同质化的环境下展开竞争,有创新利润增长点的强烈需求。其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助推了金融脱媒趋势的发展,冲击了银行的传统业务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理财业务的发展。在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中,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产品的投放成本,也降低了借贷双方的沟通成本,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各种P2P平台和民间借贷公司飞速发展,一度对商业银行造成不小的冲击。尔后网络平台风控弊端开始暴露出来,以借贷知名行旁氏骗局之实的现象频频出现,相较而言,银行的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略低,但具有可靠的兑付保障,逐渐收到投资者的青睐。其三,银行掌握了中国绝大多数的金融资产,使其有条件担当资金聚集的周转的角色。银行是中国金融市场的绝对主流,掌握着绝大多数金融资产,证券业资产总和不到银行业资产总和的10%,但证券业的投资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债务类、权益类、衍生品类资产,造成两个行业在融资能力和投资能力上的不匹配,为了弥补这类平衡,银行迫切需要借助信托、理财资金再投资等渠道,将资金投向证券市场,形成了银行借助各类渠道,投资证券市场的“准混业经营”模式。

综上所述,银监会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监管的时候,其实是在金融机构打混业经营擦边球的时候,从银行体系自身的业务控制出发,防范混业经营风险。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的过程中,出现的弹性利率的吸储制度,适应了利率市场化的趋势,加强监管有助于其更加健康地发展,但并不能消除多样化投资需求和现行制度的矛盾。还应从整个金融市场良性发展的出发点,提出根本的策略。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国家总是试图从维护金融系统的初衷出发,为银行提供信用支持,故银行原则上保持着对存款的刚性兑付;此外,银行担负着筛选贷款项目、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这就意味着银行在存贷款两端承担了大量的风险,成为高收益投资者减少风险的避风港,使市场上的“风险-收益曲线”发生扭曲,造成金融资产向银行的大量聚集。其一,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减少银行的刚性兑付责任,修复“风险-收益曲线”,使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向券商、基金等行业流动,促进券商、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直接融资市场,使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的发展更加均衡。其二,尝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使银行能够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中获得业务创新的机会,使其能够加快贷款回收,并具有更加丰富的手段消化不良贷款,避免使银行成为经济下行时期企业业绩下滑的最终买单者,成为坏账的最终承担者。

话题:



0

推荐

何诚颖

何诚颖

618篇文章 4年前更新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研究员(教授),国内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国信证券监事会主席、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2009中国青年经济学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荣获2009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改革开放30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获世界金融实验室2004年度大奖,被评为2004年中国最具声望的100位证券分析师,2005年、2007年中国百名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10多部。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