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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日,由中国银行作为发起方的“中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由招商银行作为发起方的“和萃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对外公布发行公告。根据《中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告》,其产品预计于526日发行,发行规模为3.01亿元,其中,优先档和次级档分层比例为78%22%,优先档评级为AAA。根据《和萃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公告》,其产品预计也于526日发行,发行规模为2.33亿元,其中,优先档和次级档分层比例为80.69%19.31%,优先档评级为AAA。其中,中誉2016-1的入池基础资产来自于中行的对公贷款,来自山东地区,地域集中度较高;而和萃2016-1的基础资产是来自招行的不良信用卡债权,入池资产借款人的分布地区相对较分散。这标志着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正式重启。

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资产拥有者将一部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一定的组合,使这组资产具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再经过提高信用,从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流动的证券的一项技术和过程。很多人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解读为“银行无法收回的贷款,因此将不良资产证券化解读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向民间资本转嫁风险的做法,“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帮助银行转嫁风险,推卸责任的政策,“不良资产证券化要来了,P2P之后又一骗局登场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很大概率会演变成一种另类的企业圈钱模式(银行贷款给企业,成为不良资产后证券化投放市场,转嫁给民间资本,最终不良资产全由民间资本买单)。那么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的真实动机及未来发展前景成为很多人时下最为关心的问题。

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断扩大,不良贷款增长率高居不下。16家上银行2015年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大幅度增长。16家上银行2015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9942.01亿元,较2014年末6683.37亿元,增加了3258.64亿元,增幅为48.75%。与此同时,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自2011年四季度以来,商业银行不良双升状态持续整整4年。截至2015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较年初增加4318亿元;商业银行不良率1.67%,较年初上升0.42个百分点,明显高于过去几年的增幅。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危害重重。不良贷款率高,最大的危害是影响银行对经济的支持能力。中国的银行对贷款极其谨慎小心,就是因为不良贷款太多,影响了银行放款能力。其次,如果靠发行基础货币来解决不良贷款问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如果对之掉以轻心,不良贷款的大量发生还会诱发社会道德风险,如果加大处理不良贷款的力度又可能会引起企业连锁倒闭破产,增加财政风险和社会危机。因此,一直以来国家一直严格控制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各银行更是用尽浑身解数积极探索降低不良贷款率的途径。

目前,我国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这就等于是制造市场垄断,其后果是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损失与不良资产违约损失相比相差不多。这种情况下,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无疑成为银行业的救命稻草,成为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不二选择。

不良资产证券化真的是“资本市场新骗局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不良资产,提高银行流动性水平有利于发展实体经济。不良风险的上升使得银行在放贷时更为谨慎。而不良资产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出表,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现状。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引入包括银行、基金、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机构等一系列投资者,有助于进一步拓展不良处置市场的资金来源、提高不良处置市场消化和容纳能力、降低及分散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不良资产证券化可以丰富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可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满足投资者对不同风险等级证券投资的需求。包括不良资产在内的证券化产品本质上实现了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对接,从中长期看有利于推动我国融资结构从间接融资为主向直接融资为主转变。

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重启并不意味着这项业务的“大干快上,以实现银行业转嫁风险的目的。根据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阶段,审慎地、循序渐进地推出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化解我们银行系统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金融市场的投资渠道。为了更好地发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要适应市场需求,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对于不良资产证券化,银行机构有借助它处置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客观需求,机构投资者则有在“资产荒”的背景下寻找合意投资品的需求,因此,应顺应市场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展这项试点。同时,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属于金融创新,要对机构有所选择、初期规模有所控制,对于开展试点的金融机构的选择、产品发行规模的放开都要循序渐进地进行。其次,要借鉴国际教训,防控金融风险。2008年之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创新过度、监管乏力、道德风险等原因,最终引发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要以此为鉴,一定要在加强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和金融衍生品创新。再次,要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有效监管。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环节众多,参与主体复杂,如果缺少相关政策法规的规范和保护,就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产生新的风险。对此,监管部门应当尽快完善专门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加强有效监管。最后,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任何投资市场,都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最高原则,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也不能例外。只有保护投资者利益才能保障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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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诚颖

何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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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研究员(教授),国内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国信证券监事会主席、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2009中国青年经济学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荣获2009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改革开放30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获世界金融实验室2004年度大奖,被评为2004年中国最具声望的100位证券分析师,2005年、2007年中国百名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10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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