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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公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规则,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于20067月发布实施,确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制度,曾于20086月进行修订。近年来,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在督促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证券行业总体持续稳健运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证券公司组织架构、业务产品越来越多元,相关风险类型日趋复杂,现有风险控制指标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为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是必要的。

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仅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而总体框架则维持不变,在此基础上增强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具体来说,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涵盖六个方面: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我会部门规章层面。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证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办法》修订后,风控指标将更加合理。比如,依据资本吸收损失能力的不同,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计算。这些改变能有效提升证券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计量的针对性。不仅如此,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现实需要。

《办法》的修订不影响券商现有的杠杆水平。修订后的《办法》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因此市场将这一调整解读为放松杠杆限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修订并无收紧或放松券商风险管理要求的用意。优化调整后,原来的两个杠杆控制指标理应取消,鉴于目前证券法明确证监会应当对上述指标比例做出规定,因此拟继续保留相关指标。但为避免与资本杠杆率指标冲突,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未来主要通过资本杠杆率对公司杠杆进行约束。8%资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12.5倍)不是通常意义的财务杠杆倍数。按资本杠杆率8%的监管标准进行测算,并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财务杠杆率大体为6倍左右,与现行办法的要求基本相当。

此次修订对现有流动性指标进行了补充。此次《办法》修订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此前对流动性的管理主要依靠净资本比净资产这一指标,现在增加了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让监管的层面更立体,能够从多角度多个指标交叉衡量和评估。通过对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224日颁布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经验总结,这两项指标基本符合行业实际,能够反映和监测行业流动性风险。

此次修订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为防止资本监管的“顺周期”问题,保持风控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办法》明确证监会可对相关指标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这有助于监管层在市场过热或过冷的的情况下对规则适当调整,有利于行业发展。

最后,《办法》的修订完善了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强化了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方面,《办法》对权益类证券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统一融资类业务规模指标,将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融资类业务金额合计计算等。证券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能力方面,监管机构了提出更高要求,这符合证券行业规范发展的趋势,有助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关于修订后《办法》的实施时间,考虑到行业内个别公司资产负债或者业务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出现不达标的情形,且此次风控指标调整变动较大,部分计算公式发生变化,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拟在《办法》正式实施前给予一定准备期,要求其采取补充资本、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措施改善风控指标,确保《办法》实施后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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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诚颖

何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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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研究员(教授),国内著名金融证券专家,国信证券监事会主席、发展研究总部总经理,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2009中国青年经济学者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荣获2009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改革开放30年中国管理科学理论成就奖,获世界金融实验室2004年度大奖,被评为2004年中国最具声望的100位证券分析师,2005年、2007年中国百名管理科学杰出研究者。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 》、《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10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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